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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“10·18”较大电梯坠落事故调查报告》已经发布,事故造成了4死16伤亡,这是一个悲伤事情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经过事故调查组的调查,事故被定性为“一起由于事故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实质性维保、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、检验机构未按规定进行检验而导致的较大特种设备责任事故”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事故的直接原因,简单的说就是电梯运行过程中,钢丝绳脱离了对重架(钢丝绳从反绳轮轴承处脱出),然后对重就掉了,再然后就是轿厢由于自重发生坠落,由于限速器的问题安全钳没能动作制停轿厢,导致轿厢从10米左右的地方近似自由落体直接坠落底坑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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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10米左右地方自由坠落,加上0.5m/s的额定速度,理想模型下,当轿厢到达底坑撞击缓冲器时,其撞击速度在14m/s 以上了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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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我们看到,在事故调查报告中,维保单位的问题被摆在了首位。那么,对于其他电梯维保单位,在本次事故中,又可以吸取到什么教训呢?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我从事故调查报告公布的信息层面的基础上做一个简单的罗列总结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看看你的所在的公司是否有这种情况,如果有的话,抓紧整改吧: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1、电梯在进行维保的时候没有到现场进行维保工作,仅仅是填写了虚假的维保记录。文章源自特考一点通特考一点通-https://www.tkydt.cn/10234.html
2、没有按维保规范的要求对电梯的对重轮等轴承进行检查并发现问题(《电梯维护保养规则》半年保养中的第7条对轿厢、对重反绳轮轴承部分的保养都作了规定的)。
3、在进行维保的时候,没有对限速器进行检查、清洁和润滑。(这个是半月的维保项目,季度和年度的维保的时候也要做)
4、没有在维保的时候发现限速器下行的棘爪拉簧变形。(这个应该就是导致事故发生时安全钳不能被有效的提起的原因之一,所以平时一定要检查啊,维保都不检查了,难道让非专业人士检查?)
5、上行超速触发装置未安装。根据事故调查报告,该问题应该是限速器校验后忘记安装复位了。该装置未安装,上行超速肯定会是无效的。
6、一人维保,代签维保单位同事名字。(关键这个还是放任状态的)。
7、代签使用单位人员名字
8、编造门锁啮合深度、门刀和地坎等测量数据填写记录,未实际进行相关项目的测量。
事故有偶然性,也有必然性。往往都是一个或者多个偶然叠加就变成了必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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